王若飞,贵州安顺人。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家、著名“四.八”烈士,1896年10月11日生于贵州安顺城北。
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豫陕区党委书记,中共中央秘书长,江苏党委省农委书记。
1927年5月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
1931年任中共西北特区委书记,在延安时期历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统战部长、宣传部长、十八集团军延安总部副总参谋长,中共中央华北华中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央党务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秘书长等职。
1945年8月王若飞作为中共代表团代表之一,与毛泽东、周恩来赴重庆谈判,同国民党政府签订了著名的《双十协定》。
1946年4月8日,王若飞乘飞机回延安请示汇报工作,因飞机失事不幸遇难,时年五十岁。
故居始建于清代,王若飞曾祖父所建,1982年对外开放。
故居临街,经过道进朝门入四合院,院内铺以方形石板,有石砌花坛、鱼池等,房屋为木结构小青瓦建筑,具有清代民居风格。
现存部份家具实物及若飞青少年时期在日本、法国留学时进行革命活动资料,与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一起工作时的照片、通讯手迹,重庆谈判时所穿衣物,遇难后党中央和中央领导的悼词,部份国民党要员、爱国将领、民主党派知名人士题词、挽联及有关王若飞的书籍,出版物等。王若飞故居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