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名称:咸宁 (xiánníng)
所在省份::湖北
城市区号:0715
城市邮编:437000
城市位置:
城市区划: 咸宁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湘鄂赣三省交界处,是南下北上的主要通道,有“湖北南大门”之称。东与黄石市的阳新县交界,南与江西省的修水县、湖南省的平江县接壤,西与湖南省的临湘市相连,北与荆州市的洪湖市隔江相望,与武汉江夏区、鄂州市、大冶市毗邻。国土面积9861平方公里。咸宁市人民政府驻咸安区温泉办事处。
其它信息:
城市简介: 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克服了非典疫情和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经济效益质量同步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经济增长加快,内在活力增强。2003年,全市生产总值为173.68亿元,比上年增长9.2%,为1998年以来增速最快的一年,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45亿元,增长3%;第二产业增加值80.97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55.26亿元,增长10.4%。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为6240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为21.6:46.6:31.8。二、三产业比重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取得新进展。全部工业增加值74.14亿元,增长10.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1.8%,推动经济增长5.6个百分点,工业化率达42.7%。农业产业化进程稳步推进,城市化进程迈出新步伐。
物价总水平适度回升。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0.9 %,比上年高出0.9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价格指数为101.6%,医疗保健价格指数为100.4%;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1.2%;
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年末全市从业人员135.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8万人。再就业工作力度加大。年内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2.33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97%。
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稳定。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人均税费支出56.27元,比上年减少1.55元,下降2.8%。
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制造业整体实力较弱;农村和农业投资不足,农民收入增长较缓;就业压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