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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斯吐自然保护区

   乌斯吐自然保护区 
   以森林草原生态为主的乌斯吐自然保护区位于科左中旗南部沙召地带的乌斯吐苏木境内,总面积达6万亩。其中,有林面积达2.58万亩,森林覆盖率48.2%;是广袤的科尔沁沙地腹部保存较为完整的植物群落,具有科尔沁沙地自然植被的原始性和代表性。保护区内植被茂密,动植物资源丰富。现有植物51科、168属、350多种。主要包括黄榆、五角枫、桑树、蒙古栎、山杏、稠李、沙蓬等乔木、灌木、藤木;草本植物有芍药、甘草、麻草、防风等百余种经济药用价值较高的植物;野生动物主要有环颈雉、斑翅山鹑、灰鹤、杜鹃、野鸡、沙斑鸡、狼灰背隼、纵腹纹小鹗、獾子、赤狐、沙狐、花背蟾蜍、虎斑游蛇等鸟兽、西杨、爬行动物,其中纵腹纹小鹗、灰背隼等被列为国家一、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
    区内有哈日勿苏、呼和勿苏两个嘎查。哈日勿苏的汉语意思是黑色的泡子,村落在保护区中端,北靠坨子。村南原是一个面积约有1000亩的泡子,远远望去一片漆黑,故起名为“哈日勿苏”。由于多年风沙冲击,水泡子被沙子吞没,现已变成良田;呼和勿苏的意思是蓝色的泡子,面积达1500亩,传说中有一个独角龙占踞着泡子,水脉与东海相连,水深达6-8米,水泡中间有一块沙滩,文革以前此处建有一座龙王庙,每年端午节,周边的村民们来祭祀龙王庙,文革期间该庙被毁,但祭祀的人们拿着“查干伊得根”、炒米、奶制品、黄油祭祀龙王庙的习俗,延续至今。
    为了切实保护该地区动植物资源,1992年由旗政府下令,对乌斯吐林场实行禁猎保护,1998年将该地区划为自然保护区,由乌斯吐林场代管。同时,该保护区通过认真贯彻“全面保护自然环境,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大力发展生物资源,为国家和人类造福”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繁殖驯养,合理经营利用”的建设方针,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了管理措施,全面对保护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施有效的保护和管理,努力创造条件,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的科技协作和交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复和发展区内生物的数量的质量,同时采取上围栏、设置防火隔离带、标桩、标牌、防火了望塔、保护站和流动巡护等手段,加强了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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