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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故居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诗人、一代名臣。北宋徽宗政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生于乐清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小时颖悟强记,七岁入塾,十四岁起先后在鹿岩乡塾、金溪邑馆、乐清县学读书。学通经史,诗文名闻远近。三十三岁时在家乡创办梅溪书院授徒,三十四岁入太学。由于当时南宋政治腐败,奸臣秦桧专权,科场黑暗,屡试不第。一直至他四十六岁时,秦桧死后,高宗皇帝。

 主持殿试,他以“揽权”中兴为对,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特遣绍兴府签判。秩满,除秘书省校书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因轮对力主抗战,并荐用爱国老将张浚、刘錡,遭主和派排斥离京归里。孝宗即位后,起知严州,未赴任召对,除司封员外郎,迁国子司业,起居舍人,除任侍御史。力排和议,并以怀奸、误国等八大罪状劾主和派代表、当朝宰相史浩,使之罢职。

 支持张浚北伐。符离挫败,主和派重新得势,自劾辞官还乡。后起知、夔、湖、泉四州,清廉勤政,政绩卓然。乾道七年(1171)三月陈太子詹事,力疾赴朝,极论时事。奈何时已病重,三上章求致仕,诏以龙图阁学土致仕,七月丙子卒于故里左原,终年六十岁。

 三十朋生活在我国历史上民族矛盾非常尖锐、国难危机极为深重的历史时期。他从少年懂事开始就怀有强烈爱国思想,立下忠心报国之志。在《自劾札子》中云:“自从总角,身在草茆,闻丑虏乱华,中原陷没,未尝不痛心疾首,与虏有不共戴天之仇。”任秘书省校书郎时,上书力陈抗战;任侍御史时力劝孝宗进取,支持张浚北伐,他以国事为已任,针对国内形势,一月内上十六札,从战时之军事、政治、财政、用人等方面给孝宗皇帝及时献计献策。奈何孝宗皇帝在内外压力之下产生动摇,转向与金人和议,十朋自劾辞官还乡。

 后来十朋起知饶、夔、湖、泉四州,时刻不忘中兴复国。王十朋爱民至深。初任绍兴签判,即将自己的官署名为“民事堂”,对百姓“以抚字为先,催科次之”。当时绍兴正遇水灾,他深入民间赈济救灾,组织恢复生产,深入农庄田陌,劳农劝农;为了防止妊吏欺榨黎民,常亲临纳税收捐现场监督。后来守饶、夔、湖、泉四州时一直坚持这样做。他重视农田水利建设,重视地方教育与人才培养,每到一郡即筹资办学,重建或修建府学贡院,每逢初一、十五都到学宫视学,从容诲诱。他爱民情深,每当离郡,吏民深情挽留送别,在饶州出现断桥、拦截马头的动人场面;离夔州时,百姓纷纷哭泣,并为其立生祠恭祀;泉州任满,“去之日。父老儿童攀辕者不计其数,公亦为之垂涕,至今最人犹怀之如父母。”(《朱子语类》卷三十二)

 王十朋以名节闻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任秘书省校书郎时,力排和仪,并抨击三衙兵权过重,谏罢杨存中兵权,清起用张浚。孝宗诏百官陈对务,他上《应诏陈弊事》札子,指出百官“尽其官不履其职”,同时指出皇帝有任贤、纳谏、赏罚三大职事,并未做好。隆兴元年任情御史时弹劾当朝宰相史浩及其党羽史正志、林安宅,并使之罢职,震动朝野,人称颂王十朗为真御史。

 王十朋守饶州期间,宰相洪适,饶州人,回乡拜访十朋,竟提出以放学宫地扩建私宅后花园,十朋毅然拒绝。《宋史·本传》记载说:“丞相洪适请故学基益其圃,十朋曰:先圣所居,十朋何敢予人?”此事后来朝野皆知,传为佳话。王十朋一生清廉,夫人贾氏,品德高尚,忍贫好施,常以清白相勉。隆兴元年辞官归里,家有饥寒之号却不叹穷。夫人死在泉州任所,因路远无钱将灵枢及时运回家乡。他在《乞祠不允》诗里述云;“臣家素贫贱,仰禄救啼饥。”、“况臣糟糠妻,盖棺将及期。旅榇犹未还,儿女昼夜悲”。结果灵柜在泉州停放了二年。十朋为官,关心的是国家、是黎民,自己却是如此贫寒。

 王十朋学识渊博,诗文自有风格。现收入《梅溪王先生文集》前后集中,计有诗一千七百多首,赋七篇,奏议四十六篇,其他如记、序、书、启、论文、策问、行状、墓志铭、祭文、铭、赞等等散文、杂文一百四十多篇。此外还有春秋、论语讲义八篇等,内容广泛各体几备。他兼通经史。对《春秋》、《论语》、《尚书》、尤有研究。治学反对追求故事典故或理学空论,为文处事偏重功利实用。朱熹称其文“规模宏阔,骨骼开展,出入变化俊伟神速。”称其诗“浑厚质直,思恻条畅,如其为人。”并将他与诸葛亮、杜甫、颜真卿、韩愈、范仲淹五君子相提并论,说:“海内有志之士闻其名,诵其言,观其行,而得其人,无不敛衽心服。”(《王梅溪文集序》)叶适说他“素负大节”“士类常推公第一”。《四库全书总目》说“十朋立朝刚直,为当代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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