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河商周遗址位于房山区琉璃河内。距市区43公里。范围包括琉璃河北部的洄城、刘李店、董家林、黄土坡、立教、庄头等村。遗址东西长3.5公里,南北宽1.5公里。包含居住址、古城址和墓葬区3部分遗存。这处古文化遗址从70年代初开始发掘,通过对出土器物的分析和研究,认定属商周二代的古文化遗存。 居住址发现了当时人们居住的房子,使用过的窖穴,以及属西周时期的遗物,包括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其中有陶器、石器、骨器、蚌器等。在一些使用过的灰坑中也发现属于商代的遗物。 古城址位于遗址中部的董家林村。60年代初期,北城墙有的地段,在地面上还留有1米多高的城墙,后被夷为平地。但整个城址仍比周围地面高出1米有余。经过发掘,得知北城墙和东西二面城墙的北半部,地下尚保留了大部分墙基。其中城的东北角保存最好。北城墙全长829米,东、西二面城墙保留的北段长约300米,南城墙及东、西面城墙的南段,由于破坏严重,长度不明。在东、西、北三面城墙外,发现有深2米多的护城壕沟。据已知的城墙长度,推测城的平面应是方形或长方形。由于城墙内侧的“护坡”,被商末周初的墓葬以及属于西周时期的灰坑、房址所打破,说明古城的修建年代最迟不应晚于西周初期。这和古代文献所记西周初期北京地区的历史情况,基本一致。 墓葬区1973年秋开始墓葬的钻探和发掘工作,最集中的地区,是在遗址中部的黄土坡村。至1986年冬,两区共发掘墓葬200余座,车马坑近30余座。按照墓葬规模,可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墓葬的基本特征是:中、小型墓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四周一般有熟土二层台,坑底置棺停,大型墓墓室部分亦为长方形土坑竖穴,一般带有二条墓道,个别的带有四条墓道,坑底木停保存较好。入骨保存情况,一般是小型墓较好,葬式多为仰身伸直,屈肢葬则较少。中、小型墓,有殉狗。其中七座墓发现有殉人现象。随葬器物。多放在二层台上及头前的棺椁间,小型墓以陶器为主,中型墓以青铜器为主,大型墓因被盗严重,青铜器不多见。附葬的车马坑,最少的二匹马,一辆车,最多为四十二匹马,十余辆车。有的车马坑,出有众多的铜质车马器。 随葬品在出土的器物中有陶器、青铜器、玉石器、玛瑶器、骨角器以及原始青瓷器、漆器、蚌器、货贝等。青铜礼器有百件之多,大都铸有铭文,加上其它质料随葬品,全部出土器物有数千件。青铜礼器及其器物上所铸的铭文,尤其是铸有“匽侯”铭文的青铜礼器,为确定古城址的性质、作用,提供了直接的证据。此外,就其器物本身的造型、纹饰等方面看,对研究古代的铸造工艺、美术等方面内容,也都有很高的价值。251号墓出土的伯矩鬲,通体饰满浮雕牛头形花纹,盖内和口沿内都铸有内容相同的铭文,记述伯矩受到匽侯赏赐的情况。253号墓出土的堇鼎。通高62厘米,口径48厘米,重41.5公斤。是目前北京地区发现和出土的商周青铜礼器中最大的一件。器内壁铸有铭文26字,记述堇奉匽侯之命,前往宗周向太保贡献食物,而受到太保的赏赐。铭文所记正好与文献上所载召公本人并未前往燕国就封燕侯,而“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为召公”一事相印证。在一些青铜礼器中,铭文中有明确记载人的名字和事迹的,有十数件之多。大都是中型墓里发现的,联系到铸有铭文,尤其是铸有“匽侯”铭文青铜礼器的发现,可知分布在黄土坡村周围的这批墓葬,应是燕侯家族的一处墓地。而墓地中的一些大型墓,可能是燕国的某一代侯王墓,其生前所居之所,就是墓地西侧的古城。出土器物中,有青铜器、玉器、漆器等,玉器制作,表现了商代的琢玉工艺水平。漆器包括豆、杯、俎、簋、彝、觚、壶、罍等器类,有的器表采用蚌片镶嵌技术,并有彩漆绘制成的各种图案。其中以一件通高50厘米的漆罍形体最大,是漆器制作中的精品。这批漆器的被发现,把中国出现螺鈿漆器的历史,从南北朝开始的说法,提早了1500年。从墓葬及其出土器物以及古城址的存在,再加上遗址本身的范围,结合文献进行综合分析。考古学家认定这里是西周初燕国的封地,而古城则是燕国的都城,从而解决了自汉代以来对燕的封地具体所在之争。证明了《史记·燕召公世家》“周武王之灭封,封召公于北燕”的记载是可靠的。琉璃河商周遗址的发掘,是北京地区考古工作中一项重大的收获。1988年琉璃河遗址被定为全国重点保护文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