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城区上水门街头,历史上为潮汕地区外江戏各班和潮音班艺人集会之所。始建于清光绪年间(1875~1908)。公所建筑考究,小巧别致。其屋脊饰有潮州传统的古建筑工艺嵌瓷,所塑飞鸟虫鱼、花卉人物栩栩如生。凹形的门楼镶刻有精美的石雕方肚,一对精致的石鼓分置大门两旁,门楼檐下屋架则建有装饰性的石质斗拱。 整座建筑共分三进:一进为门楼;二进由接近戏台形式的建筑物及轩、厅房相连而构成一个整体;三进已倒塌,仅存残墙。在一、二进环墙上嵌有7块碑记,分别记载捐资重修梨园公所的各戏班艺人的姓名。1988年,地方政府修复了外江戏梨园公所被损部分,并对外开放,供游人观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