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概况
伊春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边境线长2495公里。小兴安岭纵贯全境,行政区划面积3.3万平方公里。1948年开发建设,1958年建市,现在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即伊春市人民政府和伊春林业管理局合一,辖1市(县级)、1县、15个区、17个林业局,总人口132万。市委书记许兆君,代市长王爱文。
伊春是座美丽的林业城市,是国家的重要木材生产基地。这里因盛产珍贵珍树“红松”,被誉为“红松故乡”、“祖国林都”。在伊春市的嘉荫县,曾挖掘出了我国第一具恐龙化石——被称为“神洲第一龙”的黑龙江满洲龙,在其附近又新发现了隐藏量巨大的鸭嘴龙、霸王龙、虚骨龙和甲龙的化石群。因而伊春又被称为“恐龙故乡”。这里山清水秀,林茂石美,四季风光如画。初春,冰雪动融、杜鹃盛开;盛夏,千山盎然、百水争秀;仲秋,层林尽染、姹紫嫣红;深冬,银装素裹、雪玉冰清。独具特色的森林生态旅游以其原始、自然、粗犷、神奇而闻名遐迩。2000年,伊春被国家旅游局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伊春有世界上面积最大的红松原始林,号称为“天然氧吧”。被誉为“祖国林都”、“红松故乡”。
自然资源
伊春是一座绿色宝库,自然资源十分丰富。伊春境内沟谷密布,水系发达,有大小河流702条,总蓄水量102亿立方米,其中河流分属黑龙江、松花江水系。汤旺河为伊春的主要河流,境内流长443公里,注入松花江下游。市内大部分城镇沿河分布,河水环绕山行,两岸山秀树奇,最适宜进行休闲及探险漂流。伊春有林城面积300多万公顷,森林覆被率为82.2%,活立木总蓄积量2.2亿立方米。伊春拥有亚洲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红松原始林,森林类型是以红松为主的针阔叶混交林,蓄积量较多的树种有红松、云杉、冷杉、兴安落叶松、樟子松、水曲柳、黄菠萝等,藤条灌木遍布整个施业区,各种珍惜名贵的针阔叶树种达110余种。
伊春区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小兴安岭的森林中,栖息着东北虎、马鹿、黑熊、犴、猞猁等60多种珍稀野生动物,260多种鸟类。小兴安岭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孕育了种类繁多、分布相对集中、疗效显著、质量好、经济价值高和独具特色的300多种野生药材。总蓄积量200多万吨,年允收量20万吨,年有收量约为5000吨。伊春市药材资源在黑龙江省所占比重为35%左右,其中鹿茸、熊胆、麝香、獾油、林蛙油、人参、刺五加等十分名贵。森林中有1390多种植物,是山野果、山野菜的丰产区。有松籽、榛子、山葡萄、猕猴桃、都柿等山野果20多种,蘑菇、木耳、刺嫩芽、猴腿、蕨菜等已被采集利用的山野菜20多种。山野菜年允采量84万吨,开发利用潜力巨大。
伊春矿产资源丰富,地貌景观奇特。据初步勘探,有金、银、铁、铅、锌、铝、铜等金属矿藏20多种,已探明的金属矿床、矿点达100多处,黄金储备量居全省首位。非金属矿产资源分布更为广泛。有石灰石、大理石、水晶石、玛瑙石、花岗岩、珍珠岩、紫砂陶土、褐煤等25种,矿点140多处。小兴安岭经过亿万年的地质变迁,在大森林中形成了千姿百态的奇岩怪石。汤旺河兴安奇石、红星火山地质公园、朗乡石林、嘉荫茅兰沟、南岔仙翁山已成为中国北立罕见的地质奇观。
行政区划
伊春市辖15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伊春市 面积39017平方千米,人口132万(2003年)。
伊春区 面积 100平方千米,人口15万人。邮编153000。
南岔区 面积3088平方千米,人口14万人。邮编153100。
友好区 面积2366平方千米,人口 7万人。邮编153031。
西林区 面积 457平方千米,人口 5万人。邮编153025。
翠峦区 面积1560平方千米,人口 5万人。邮编153013。
新青区 面积1181平方千米,人口 5万人。邮编153036。
美溪区 面积2259平方千米,人口 5万人。邮编153021。
金山屯区 面积1850平方千米,人口 5万人。邮编152026。
五营区 面积1040平方千米,人口 4万人。邮编153033。
乌马河区 面积1254平方千米,人口 4万人。邮编153011。
汤旺河区 面积1263平方千米,人口 4万人。邮编153037。
带岭区 面积1041平方千米,人口 4万人。邮编153106。
乌伊岭区 面积3162平方千米,人口 3万人。邮编153038。
红星区 面积3042平方千米,人口 3万人。邮编153035。
上甘岭区 面积1461平方千米,人口 2万人。邮编153032。
铁力市 面积6620平方千米,人口39万人。邮编152500。市人民政府驻铁力镇。
嘉荫县 面积7273平方千米,人口 8万人。邮编153200。县人民政府驻朝阳镇。
历史沿革
伊春市,以汤旺河支流伊春河得名。伊春,蒙古语“依逊”,意为“九数”。清代,先后隶属齐齐哈尔副都统和呼兰副都统管辖。清末民初,划归汤原县管辖,为原始森林地区。东北沦陷后,1941年11月建成绥佳线铁路后,于1942年7月修建汤林线铁路南岔至伊春段,日本殖民主义者开始进行掠夺式地乱砍滥伐。1945年春,伪汤原县公署于伊春设立伊春街。“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管辖,1949年10月设置伊春镇。1950年建立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下设南岔等5个森工分局。为了适应森林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松江省人民政府于1952年7月报请设置伊春县。同年9月29日,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函告:“经中央内务部批示,同意将汤原县伊春林区划出,成立伊春县,县府设在伊春街”。全县共7.5万人,为丁等县。12月1日,伊春县政府正式成立,由松江省直辖。1954年7月,将小白、朗乡两镇划归铁骊县管辖。同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由于森林工业的迅速发展,1955年底,全县人口剧增到23万人,且政权组织与党的组织、经济组织不相适应,1957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县,设置伊春市(地级),以原伊春县的行政区域为伊春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委员会驻伊春镇。伊春市由省直辖。同年11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撤销原伊春县的伊春、南岔等13个镇和佳林乡的建制,分别设置伊新、南岔、双子河、五营、带岭、翠峦、美溪、浩良河8个市辖区。1958年2月13日,召开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正式设置伊春市,撤销伊春县。同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0年增设新青、五星、大丰、东风、红星、上甘岭、乌马河、大西林8个市辖区,全市共辖16个区。1962年12月,将16个区调整为11个区,撤销了东风、红星、上甘岭、乌马河、大西林5个区。翌年4月,撤销五星区,并入五营区。
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市,设置伊春特区,试行“政企合一”的体制,“实行双层领导制度”,有关企业工作以林业部为主,有关地方工作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领导为主。同年12月,设置乌敏河、上甘岭、友好、东风、红星5个区,全市共为15个区,基本上是1个林业局1个区,“政企合一”。1965年4月,撤销伊新区设置伊春镇和伊东区。1966年4月,撤销伊东区并入乌敏河区。1967年5月5日,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伊春市革命委员会,伊春特区随之撤销。同年设立乌伊岭区,将伊春镇改为伊春区。1969年10月,设置西林区;撤销浩良河区,并入南岔区;撤销双子河区,并入友好区。1970年4月1日,设置伊春地区,实行地市合一。同时,将黑河地区的嘉荫县和绥化地区的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管辖。伊春地区由省直辖。是时,伊春地区共辖15区、2县。1979年12月1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地区,恢复伊春市(地级),由省直辖。原伊春地区的嘉荫、铁力两县仍归伊春市领导。1983年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乌敏河区更名为乌马河区,东风区更名为汤旺河区,大丰区更名为金山屯区。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铁力县,设立铁力市(县级),由伊春市代管。至此,伊春市共辖15个区,领导1个县,代管1个市。
1992年,伊春市位于黑龙江省北部,纵贯小兴安岭山脉。东邻鹤岗市和汤原县,南接依兰县,西南与铁力市毗连,西与庆安、绥棱县接壤,西北与逊克县分界,东北与嘉荫县相连。全市总面积19655平方公里。全市共辖伊春、南岔、带岭、西林、金山屯、美溪、翠峦、乌马河、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汤旺河、乌伊岭15个市辖区。1992年末全市(不含所辖县市)总人口86.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9.9万人,占92.7%。市政府驻地伊春区。
伊春四大支柱产业
(一)特色旅游: 伊春市旅游以山川林海著称,让游客在森林观光、森林度假、森林探险、漂流、狩猎、滑雪等森林生态旅游活动中留连忘返。
(二)北药开发: 以北药为品牌,以市场为导向,提倡技术创新,通过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发展壮大北药企业,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木材精深加工:伊春市有丰富的林木资源,曾为祖国的发展建设作出巨大的贡献,在国家实施“天保工程”的今天,我们大力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建设新型林区。
(四)绿色食品:依托我市得天独厚的生态和资源优势,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不断扩大绿色食品企业规模,形成整体效益,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