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是封建王朝时期县官办公和住宿的地方。内乡县衙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整的一座县衙建筑群。 进入县衙大门,有百米长的青石甬道,拾级而上便是正堂,这里是知县审理大案、要案的地方,又是迎接圣旨,举行重大典礼活动的场所。大堂正中,悬挂着金光闪闪的“正堂”匾额,四根粗大的黑漆柱子上,书写着文天祥在扬州任县令时的著名对联:“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知县审案的暖阁,前置三尺法桌,上放文房四宝和大印。后面是“海天旭日图”屏风,上挂“明镜高悬”大字匾额。暖阁藻井上划分36格,彩绘千姿百态的仙鹤。法桌两侧有令箭架,前有两块明万历年间的跪石,石上有双膝跪的凹痕。正堂的设置,给人以肃穆森严,望而生畏的感觉。 穿过大堂,迎面是重光门,透花雕刻,廊檐下吊挂着一对宫灯。门额上挂着“天理国法人情”金字大匾。出重光门,拾级而下,豁然开朗,东西是配房,正面是二堂(又名琴冶堂),两侧有议事厅。通过二堂后的一道黑漆大门,进入迎宾庭院,院内长着一棵元代所植枝叶茂盛的双季桂花树,与南大竹相衬,显得格外幽雅清静。迎宾庭后面便是三堂,这是知县接待钦差大臣、商议政事的地方。三堂两侧是知县眷属居住的花厅院,后面是青竹遮日、百花盛开的花内乡县衙始建于元大德八年(1304年),明洪武二年(1369年)扩建维修。明崇祯末年,被火焚大半。清康熙年间,陆续修建;咸丰七年(1857年)又被火烧;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知县张炳焘主持,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维修。 内乡县衙基本上保留着元、明、清以来的结构布局。1985年11月,文化部文物局批准建为内乡县清代县衙博物馆。